两会上,这些提案事关“宠物行业”发展
白皮书团队讯,当下,我们已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全球目光聚焦北京。而在众多议题中,事关宠物行业发展的新提案相信是每位宠业人最为期待的。为此,我们也特别为大家梳理了两会期间来自代表们关于宠物行业的声音,以下为两会期间“宠物”相关提案的不完全统计:
张卫元:建议加大对创新兽药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回盛生物董事长张卫元表示,“兽药科技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产业升级,保障人民餐桌食品安全、实现动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他认为相对于养殖业的高速发展和产业升级、相对于复杂严峻的动物疫病考验、相对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高的要求,优质高效兽药产品的供给显得不足。
花亚伟: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肿瘤医院二级教授、主任医师花亚伟表示,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城市动物管理缺少国家层面的上位法。宠物市场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体系也不健全,城市动物管理多部门职责交叉而形成的弊端尤为明显和突出。已知人类与犬猫共患的疾病大约有60多种尚未建立健全科学防疫屏障,无法实现信息溯源。我国城市每年有超过2000万只动物死亡,绝大部分尸体未经无害化处理,发生潜在疾病暴发流行风险大增。此外,宠物繁育流通产业无序发展。由于缺乏有效综合治理,城市宠物登记纳管率持续走低,且弃养率逐渐增高。另外,犬猫市场价格混乱,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每年超300亿规模的宠物活体交易无法实现依法税收。
对此,花亚伟建议,应加快推进全国城市动物生物安全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繁育生产、疫病防治和检疫检验等监测网络,完善生产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加强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公共服务能力,科学开展城市动物电子证照化、防疫一体化、活体供应链数字化,建立基于城市动物防疫检疫信息溯源管理的数据监管能力,实现城市动物人畜共患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实现居民饲养宠物的纳管率达到95%的目标。
吴晨:建设城市动物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人宠和谐共处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总规划师,首钢集团总建筑师,全国人大代表吴晨,他建议在尊重人民养宠意愿的基础上,将城市动物纳入国家生物安全框架下,通过多种手段,快速感知识别新发突发传染病、城市动物疫情等风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他提出要建立宠物繁育流通市场监管机制,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对宠物繁育流通市场实现源头纳管,实施宠物繁育登记制度,对新生宠物完成遗传疾病筛查工作,从源头入手,落实城市动物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
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表示,目前,我国对于犬只伤人一类案件仅在《民法典》中用侵权责任予以规定,并未对犬只伤人后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明确规定,导致责任界限模糊、司法标准不清晰,在实践中不仅给司法人员裁判带来了极大困扰,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更加公平、公正地解决犬只伤人案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熊水龙:对待伴侣动物应“管理”和“保护”并重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熊水龙表示,“我国有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一般性法律尚不完善,动物法体系由野生动物法、实验动物法、畜牧(畜禽)法等专门立法构成,伴侣动物(犬、猫)专门立法缺失。这导致多年来围绕犬猫的繁殖、虐待、饲主责任、运输、屠宰、销售、饲养、流浪动物处置等人类活动,在现实中出现执法不严、无法可依问题,引发社会分裂、道德滑坡、食品安全风险、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加剧了社会矛盾,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为国家发展和城市建设埋下隐患和危险。
熊水龙提案建议,应吸取各地犬类立法的经验和教训,国家立法应该树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在管理中保护,在保护中管理。立法宗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道对待伴侣动物,维护善良风俗、公共卫生安全和市容环境。
刘木华:建议加快制定养宠护宠全国性法律法规,允许警方启动简易处罚程序
全国政协委员刘木华表示,就现有宠物科学饲养和保护的立法情况而言,国内尚未制定一般性的宠物饲养规范,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针对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特殊动物做了规定,但对于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宠物的专门立法尚未完善。目前只能依据地方性的限养、登记等制度和标准规定来管理,导致多年来围绕宠物的繁殖、饲养、流浪动物处理等活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刘木华建议,在各地养犬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制定法律效力层级更高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既要规范养宠行为,提倡科学养宠,避免矛盾纠纷;也要保护宠物,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社会。
此外,在各地的两会期间,也有多名委员提交宠物相关的提案:
昆明两会│何沛:进一步强化城市规范养犬
1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期间,昆明市政协委员何沛表示,目前网络上能够查询到的昆明市最新《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8年批准实施,其中部分条例已不适用于当下社会发展,违规成本低,直接造成了很多养犬规范的实施效果差。同时,该条例对于部分可能造成的伤人事件及引发的严重后果没有任何规定,执法人员无法按照条例对相关犬只伤人事件进行处理,甚至对于一些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处理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他提出,建议加速出台新的《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使治理有法可依,在条例中明确规定相关处罚措施,尤其是明确和加大对养犬人的追责力度,遏制不规范养犬的进一步蔓延,并加大治理的经费投入,保障治理能力。
泰安两会│朱兆瑞:宠物肇事频繁,建议开发识别系统
政协委员朱兆瑞表示,对于宠物管理问题,要从养宠物者本人入手。为此,他在提案中从立法、养宠信息化管理、依托社区力量规范养宠三个方面,来解决宠物管理问题。完善立法是关键。《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自2020年施行至今,虽然对全市规范、文明养宠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有的规定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亟需修订完善。
因此,在立法上要强化各部门的联动协作,提高协作水平,各部门进行最好的职责分工,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养宠者自律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执法监督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进养宠信息化管理。开展宠物免疫、养宠登记等服务,启动养宠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创新宠物牌证发放工作,推广智慧养宠管理系统,强化养宠登记管理,从而进一步加强规范文明养宠管理。
同时,要积极推进养宠信息化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宠物伤人肇事取证难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对宠物分级建档,开发宠物识别系统,利用大数据、多维度照片,对宠物进行外形、姿态识别,与社区、小区监控设备链接,从而锁定肇事宠物,找到关联养宠人。
上海两会|潘书鸿:对弃养、虐待宠物的行为进行立法规范
1月26日,2024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提交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潘书鸿在上述议案中表示,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养宠物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日趋明显,虐待和遗弃宠物的现象、不规范养宠行为、宠物伤人等情况时有报道。此外,宠物登记制度、许可制度的不完善也给城市的日常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
基于上述现象,潘书鸿认为亟需修改上海市人大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并于2016年修改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宠物种类的界定,并扩大宠物饲养管理的范围,以规范和促进本市市民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
上海两会|多名委员共同提交提案,建议上海制定宠物管理条例
1月26日,2024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焦正会同多名委员提交了《关于城市文明养宠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宠物饲养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中宠物便溺处、拴狗环等宠物基础设施的建设。焦正在提案中指出,上海目前宠物管理方面的法规稍显滞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现有法规无法跟上现实生活的变化。此外,宠物基础设施建设也还没有跟上,城市对居民的养宠需求还未做好充分准备。宠物无法进入城市和社区环境中的大多数场所,而一些行政法规对于遛狗的规定也大多采用“一刀切”的模式,没有很好地疏导需求。
在高密度的城市当中,为构建人宠和谐共处的城市与社区,提案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1、夯实文明饲养宠物的规则基础,在《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其中,对烈性犬的饲养限制有细化和从严的必要,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限养”或“禁养”犬种。
2、加强宠物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在马路边增加宠物便溺处、拴狗环、宠物粪便垃圾箱等。另外,可以在郊区修建宠物公园,作为一种新型公园空间,化堵为疏营造“人宠和谐共栖”的城市公共空间。
3、加强对另类宠物的监管。蛇、蜥蜴、蜘蛛等“异宠”的饲养越来越普遍,背后是众多未知的风险,物种入侵、传染性疾病等问题接踵而至,应当通过宠物饲养管理的法规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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